王亚男律师
一、案件背景原告杜XX于2006年12月入职被告山西某银行大同分行下属支行,先后从事出纳、综合柜员、大堂经理等工作,但被告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。2021... 查看详情 >>
1.案件详细情况丈夫发现妻子出轨,一时愤怒,拿宰羊刀朝妻子腹部捅了一刀,经司法鉴定妻子为重伤二级,公诉机关对丈夫的量刑建议为二年四个月。经过王律师辩护,王律师认本案为激情犯罪,起因... 查看详情 >>
1.案件详细情况被告人明知其银行卡可能用于违法犯罪活动,仍将自己的三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,三张银行卡支付结算金额达1056160.33元,涉及电信诈骗案件两起,涉案资金5500元... 查看详情 >>
犯罪嫌疑人经电话通知到案接受调查,在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可以认定为自首;自愿认罪认罚,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、赔偿款已履行并取得谅解,认定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,依法对其从轻处... 查看详情 >>